學校飯堂承包要有不求利的精神,學校食堂不求利。這是一個原則。應該如何解讀?學校、家長代表、企業組成的委員會作為聯動機制,自然無法解決可能出現的飲食問題。三者是有聯系的,似乎三者都存在。在實際操作中,家長代表方是什么身份,如何不被虛假設定,如何以監督的名義進行監督;如何在校企關系中避免瓜田和李霞的嫌疑,需要詳細明確的規定,嚴格的議事規則和實施程序,最大限度減少信息失真的反饋機制,有效的糾錯機制和監督規則。
孩子在學校食堂的三餐至少有一頓要在學校解決。能馬虎嗎?那些想從學生飯碗里賺錢,以“吃不死人”為哲學的人,良心很不好。他們耽誤的可能是下一代的健康。我們不能要求食堂成為公益事業,但至少應該像公用事業一樣受到嚴格的監管。
我司
學校飯堂承包擁有健全的衛生安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制度,保障每一位孩子吃的開心吃的安全!